秦人的崛起 – 国学网
秦人系出帝颛顼之后【1】。其先祖柏翳曾因助大禹治水有功,得到奖赏。后又由于为舜驯服鸟兽有功,赐姓嬴。秦人对驯服鸟兽,畜牧养马特有专长。柏翳的后人非子,为周孝王(前909年)养马,马匹得以大量蕃息,周孝王封之于秦,是为秦赢。周宣王(前827年)时,任命秦赢的曾孙秦仲为大夫征讨西戎,从此开启了秦人与戎夷的争战。秦人尚武善战,在《诗经》中可见到秦人勇于赴战的诗篇【2】。西周末年,秦襄公大战犬戎,又以护送平王(前770年)东迁有功,被封为诸侯,赐以岐西之地,秦人开始建国。
多难兴邦,秦人先祖从人与天争、人与兽争、人与人争的斗争过程中,获得了大量的治水、牧马、和战争的经验和才能。到秦穆公(前660年)时,任用百里奚、由余等能臣治国,终于称霸西戎。
此后二百年间,秦与邻国晋、楚、义渠等,时有争战,互有胜负,国力没有什么特别的发展。到了战国时代,天下纷争,君臣乖乱,秦怀公被大臣逼死。其后,怀公的曾孙出子,即位不到两年,就与其毋被大臣所杀,改立献公。三晋乘秦内乱,攻占河西之地。献公力图振作,但成效不大。
秦孝公继位(前360年),他眼见“国家内忧,未遑外事”,以至失土辱国,忧心如焚。其时山东有齐、楚、魏、燕、韩、赵等六国互相争霸。秦地处西陲,诸侯待之如夷狄,屏絕于会盟之列。秦孝公视“诸侯卑秦”为奇耻大辱;于是发奋图强,“振孤寡,招战士,明功赏”,下令国中求贤,立志要恢復当年秦穆公的霸业雄风。
卫人公孙鞅,又名卫鞅,少好刑名之学【3】,闻得孝公令,遂西行入秦,求见孝公。孝公与卫鞅会谈了四次,谈的都是治国之道,但卫鞅每次谈话的内容都不同。第一次他谈的是帝道,孝公听得瞌睡连连。第二次他谈的是王道,孝公不感兴趣。第三次他谈的是霸道,孝公颇感兴趣。第四次他谈的是富國强兵之道,孝公大感兴趣,越坐越近,连着谈论了好几天都不觉得厌倦。于是决定重用卫鞅,实行变法。
卫鞅所说的帝王之道,内容如何,不得而知,但必然是一些使人昏昏入睡,不切实际的空泛言论。他精研刑名之学,反对帝王之道,想来这四次谈话,定是他早已设计好的圈套。他先从帝王之道说起,正话反说,让孝公了解,帝王之道是不切实际的空谈。绕了一个大圈子后,再回到富國强兵的主题上,使孝公前后比较之下,进入了他的计算之中,实行他所订立的刑名法令。
一
孝公对卫鞅变法,还是有些疑虑,于是召集群臣,举行听证辩论大会。卫鞅首先发言。他强调变法没有什么可疑虑的,他说:“疑行无名,疑事无功。且夫有高人之行者,固见非於世;有独知之虑者,必见敖於民。愚者闇於成事,知者见於未萌。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。论至德者不和於俗,成大功者不谋於众。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,不法其故;苟可以利民,不循其礼”【3】。力言变法要当机立断,不可犹豫不决。
大臣甘龙反对变法,他说:“圣人不易民而教,知者不变法而治。”卫鞅指他所说的都是世俗之见,他说,“常人安於故俗,学者溺於所闻”这些人只知居官守法,抱残守缺,成不了大事;且看“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伯不同法而霸”,所以“智者作法,愚者制焉;贤者更礼,不肖者拘焉”。只有愚昧之徒,才会守旧不变;智能之士得要变法更礼,建立千秋功业。另一大臣杜挚也反对变法,他说,“利不百,不变法;功不十,不易器。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。”卫鞅说,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;故汤武不循古而王,夏殷不易礼而亡。反古者不可非,而循礼者不足多。”孝公衡量正反双方,认为卫鞅说得有理,决定变法。
战国时代,礼乐崩坏,卫鞅认定礼乐仁义无以治国。他甚至把礼乐、诗书、修善孝弟、诚信贞廉、仁义、非兵羞战等文化道德修养,称之为六虱,认为一个国家“无六虱,必强;有六虱,必弱”。又说,“仁者能仁於人,而不能使人仁;义者能爱於人,而不能使人爱”;所以“仁义不足以治天下”。治理天下得要“不贵义而贵法;法必明,令必行”【4】。唯有严刑峻法,才能富國强兵。
“民弱国强”是卫鞅立法的理论基础。他认为,“民弱国强,民强国弱,故有道之国,务在弱民”。民弱了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呢?“民辱则贵爵,弱则尊官,贫则重赏”。基本上,卫鞅认为人性本恶,所以“慈父无孝子,治主无忠臣”;因而他主张“以战去战”、“以杀去杀”、“以刑去刑”。治理国家更要利用人性的弱点,重赏严罚,而且要“重罚轻赏”,“刑多而赏少”才能治国。
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可知,秦法非常繁琐详尽。例如规定把耕牛饲养得好的,赏酒一壶,干肉十条;养得不好的,则要受笞刑,真是重罚轻赏!又如弩兵射箭技术达不到要求的,除了被免职外,并要罚二甲。御者技术不好也会被免职,还要罚徭戍,连教他驾御的老师也跟着受罚。甚至规定如果粮仓中有三个以上老鼠洞,管理粮仓的人员就要受罚。
二
秦法鼓励耕战,“耕织致粟帛多者”受到奖励;“事末利及怠而贫者”降为奴婢。最大的奖赏就是立得战功,“能得甲首一者,赏爵一级,益田一顷,益宅九亩”。此令一出,大家都把打仗杀敌作为致富的捷径;于是“富贵之门必出于兵。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,起居饮食所歌谣者,战也”,甚至“民之见战也,如饿狼之见肉”。杀敌固有重赏,失误更有严罚,军队实行连坐法,规定“五人束薄为伍,一人死”,其他四人如果没有战功,则“刭其四人”。家人为了重赏,出征时“父遗其子,兄遗其弟,妻遗其夫,皆曰:‘不得,无返’”。据睡虎地秦简记载,为了重赏,士兵中竟有抢夺他人所得首级的行为。重赏之下,他们祖先在《诗经》中所歌颂的袍泽之情【2】,已荡然无存。
新法行之十年,秦国大治,山无盗贼,户给人足。其后卫鞅又大败魏军,收复河西之地。秦孝公封他於、商十五邑,号为商君。商鞅的严刑苛法,确可在乱世中杀出一条血路,但由于舍弃了文化的发展和道德的教化,亦因此而种下了日后秦国迅速分崩离析的恶果。商鞅法令,杀气腾腾,刻薄寡恩,读《商君书》往往教人心惊胆颤,与读《论语》时,如沐春风的心境,不可同日而语。
商鞅变法,树敌过多,得罪了权贵,秦孝公死后,被诬谋反。商鞅闻讯,仓皇出逃,但由于他所立的秦法,律令苛刻,控制严密,竟令他自己走头无路。商鞅作法自毙,终于被新继位太子,惠文王,所杀。商君虽死,但秦法未败。此后秦行商鞅之法,拥雍州之地,据殽函之险,经惠文、武、昭襄等王的经营,追亡遂北,远交近攻,破联军,坑长平,灭周室,威震诸侯,奠定了日后嬴政席捲天下的基础。
秦人的崛起,是因天时、地利、人和的配合得当所致。战国末年,天下已大乱了几百年,百姓厌于战乱,但求统一安定。统一的天时既成,秦因地利之便,得能臣勇将之助,终于一统天下。统一后,天时、地利已改,秦却不知应变,反而徭役日重,民不聊生,国无四维,指鹿为马,焉能不土崩瓦解?如果统一后,秦能由恰当的人选(如扶苏)执政,以宽厚仁慈的法律,取代那刻薄寡恩的律令,“文景之治”将会提早到来。如果秦人更能乘着春秋学术思想黄金时代的馀风,发展文化;那华夏文化将会更加灿烂辉煌。往事已矣,秦人不暇自哀,后人当哀之,鉴之。
参考资料:
【1】司马迁,《史记·秦本纪》
【2】《诗经·秦风·无衣》: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。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,与子偕作。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,与子偕行。”
【3】司马迁,《史记·商鞅列传》
【4】《商君书》